工作报告
八届五次全会报告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为建设幸福文明美丽一流城市区提供纪律保障
——在区纪委八届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全明亮
2015年2月16日
同志们:
我代表区纪委常委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4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工作任务。 等会,洪涛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过去的一年,在上级纪委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积极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开拓创新,狠抓落实,深入推进“三转”,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扎实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区委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制定了大武口区《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举办了全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辅导报告会,并进行知识测试。召开基层党(工)委书记述职述廉述责汇报会,建立健全了任前廉政谈话、述廉述责、主体责任报告、谈话提醒等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主体责任有人抓,有人管。印发《大武口区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对党政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责任范围、责任追究等作出具体规定,以“三书两报告一督查”形式把任务逐项分解细化,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区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检查,修订《大武口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对存在问题的14个部门(单位)进行通报,督促整改落实。通过约谈部分基层党组织书记,听取履责情况汇报,督促各责任主体知责明责、守责尽责。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区广泛开展“作风效能提升年”活动,通过问效治懒、问绩治庸、问责治过集中整治“四风”。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经常提醒、不断重申各项禁令和规定,建立高频次、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持续开展公款消费、公车私用、工作纪律、大操大办等明察暗访13次,通报曝光53个部门(单位),行政问责35人。集中开展“三难”问题、“会所中的歪风”、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办公用房清理腾退等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出台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制度,推行“三公经费”季度通报制,对公务用车统一张贴标识,接受社会监督。全年“三公经费”下降28.1%,清退办公用房1340平方米。紧紧围绕“苦干实干150天,坚决打赢保增长攻坚战”活动,跟踪督项目、查作风、追责任,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庸懒散软奢”等问题。扎实开展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活动,评议结果位列全区25个县市区及工业园区第八名,全市排名第一。引入监督新机制,开播“大武口政情民意直通车”电视问政节目,开通政务微博,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26个。
严肃惩治腐败行为。通过改版升级大武口区廉政网,公开举报电话(邮箱)、关注“政风行风在线”和人民议政网监督平台、开通纪委书记、监察局长信箱等方式,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和案件线索来源,对留存案件线索进行了大起底、大清理。创新重大信访案件公开答复机制,解决信访问题15项,提高了办案效率。调整了区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注重与检察、法院、审计、公安等部门(单位)的密切配合,优化办案资源,增强办案工作合力。推行纪委全员办案模式,实行案件主办人责任制度,增加办案人员数量,监督执纪人员占总人数的67%。开展“点穴式”巡查,对市第十七中学和沟口生态绿化养护中心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查,起到了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目的。坚持抓早抓小抓预防,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先后约谈干部12名,函询6人。建成标准化办案谈话室64平方米,实现谈话过程全程监控和录音录像,建立办案安全医疗救助“绿色通道”,实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2014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67件(次),初核32件,立案1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91.4%、191%、225%、150%,共收缴违纪资金31.69万元。其中自办案件11件,同比增长10倍。全区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4件18人,全区法院系统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2件16人。
注重教育引导和预防。积极推进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并向人大、政府、政协班子延伸,有效规范了权力运行。全面推行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度,从源头上管控,确保了制度的执行力。建立了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查处情况月报制度,对4起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增强了制度的刚性约束。探索推行区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全会公开述廉述责制度,3名区直部门一把手向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并进行公开测评。搭建大武口区廉政网、电子监察系统、电子廉政档案管理系统三位一体的防控网络,对党员领导干部和重点窗口单位服务群众水平、工作作风等实行科学化、规范化和动态化管理。广泛开展了以“三比三看三想”为主要内容的“访贫思廉”活动,让党员干部对照自身,查找不足,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思廉思进”教育,8名同志在全市“访贫思廉”理论征文和演讲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紧扣关键时段加强警示预防,在重大节假日制发廉政短信8000余条,免费赠送廉政书籍2500余册,组织观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焦裕禄》、《四风之害》等廉政教育片;对85名新任、交流的干部进行集中廉政谈话,组织区直部门、镇、街道负责人到石嘴山监狱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廉政警示教育,60多名党员干部参加了郭学文、李晓宏、赵文武等案件庭审;成功举办了“庆七一·树清廉”廉政书画展,构筑了廉政教育新格局,营造了崇廉尚廉的良好社会氛围。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扎实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集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合理调整内设机构,撤销执法监察室,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重新明确了各内设机构职能定位。全面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47个减为15个,精简比例为68.1%。规范了镇、街道纪(工)委书记任职条件,明确镇、街道纪(工)委书记提名、考察和任命以区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明确了各派驻纪检组组长排名列驻在部门同级副职之前,监督职能进一步强化。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中开展了“干部素质提升工程”,通过学习培训、挂职交流、轮岗锻炼等多种方式,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不断加大对外宣传力度,修订完善了《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系统宣传报道、信息简报报送及奖惩办法(试行)》,全年信息报送采用情况在自治区纪检监察系统中县区排名第一。
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新成效,是区委坚决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强化责任、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积极参与的结果,也是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履职、勤奋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纪委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也真诚希望各位委员、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如既往支持、参与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多提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改进工作,更好地履行纪律检查机关的神圣职责。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
一是区委领导以上率下,严抓主体责任是关键。区委始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区委常委会先后
5次听取并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洪涛书记切实肩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多次作出批示,提出要求,为全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了专题辅导报告。蔡菊区长通过廉政谈话、专题会议、签订责任书等形式对政府系统廉政建设直接部署。区委、人大、政府、政协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区各级党组织通过多种形式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从严治党管党,严肃执纪问责是核心。按照区委和上级纪委的部署、要求,从严治党管党、严肃执纪问责,全年受理的信访件、初核件、立案数、处分人数都大幅上升,形成了强大的震慑警示作用,得到了广大党员干部的认可。业可进而不可退,气可鼓而不可泄。我们必须以更严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约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严明党纪,严守规矩,保持惩治腐败高压势头不变,坚定前行的步伐,把握节奏和力度,才能逐步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目标。
三是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是抓手。全区上下必须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市若干规定及我区实施办法,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关注的难点焦点问题,“四风”才能得到有效纠治。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面对越来越隐蔽化的“四风”问题,我们更要保持力度、保持韧劲、保持持续性,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形成经常抓、长期抓的工作机制,以作风建设新成效取信于民。
四是深化“三转”,聚焦主业主责是保障。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赋予纪律检查机关的主要职责。我们要明确职责定位,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以“瘦身”促“强身”,以“减负”提“效能”,守住主责不放松,聚焦主业不发散,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更好地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作用,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部分党组织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明确,落实不到位,从严管党治党的要求没有得到充分体现;一些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尚未形成,“四风”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和防范措施还不够有力,腐败问题还时有发生;部分镇、街道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落实责任的措施不力、方法不多;个别纪检监察干部还存在自身不硬、作风不实、能力不足的问题,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四中全会,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市纪委全会及区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从严治党,依规管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以更严的纪律管好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不移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加快幸福文明美丽一流城市区建设提供纪律保障。
一、从严管党治党,着力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键是要严明纪律。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党的意识,切实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坚决做到“五个必须”。督促各级党组织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自觉按照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做决策,依法履职、依法办事,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开展十八大以来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红顶中介”和领导干部在各类书画、艺术协会中兼职专项整治活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请示报告制度,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当好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认真执行新修订的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和行政监察法,加强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重大决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公共资源交易和工程建设领域相关规定、区委重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和从严管理干部规定等制度;加强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问题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再检查、再监督职能;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区委深化改革、转型发展、依法治区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
二、强化责任追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加强压力传导。在协助区委履行主体责任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督促指导、督办检查、工作约谈、签字背书、评议报告等措施,推动责任压力向区属事业单位、社区、农村传导,做到有党组织就要负主体责任,负主体责任就要层层压实,让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推进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大武口区《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指导和督促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构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明确措施,抓好责任分解,落实责任清单。建立健全履职报告机制,每年定期组织区直部门、镇、街道党组织负责人向区委述职述德述廉述责,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每半年要向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出台落实主体责任约谈工作制度,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健全“两个责任”落实体系和考核办法,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合起来,考核结果直接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让各主责部门靠前站位,认真履职,防止工作断档甚至空转。
强化责任追究。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完善细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问责暂行办法,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部门、单位,分清责任,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等措施严肃问责。建立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实名公开通报制度,通过严格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于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管理不严、放任纵容,顶风违纪等“四风”问题突出或反弹,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发生问题不报告、有案不查不报告的部门和单位,要抓住不放、严肃追责,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增强问责刚性。
三、持续纠正“四风”,主动适应作风建设新常态
巩固八项规定成果。巩固成果,在坚持中深化。把防止“四风”反弹作为今年作风建设的重要任务。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聚焦干部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盯住重要时间节点,抓住具体问题,从细处入手,从小节抓起,以更加严格的标准、更加严厉的举措带动作风的整体转变。重点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收送购物卡、节礼及土特产等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对踩踏作风红线的问题一律按顶风违纪处理。强化对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因公出国(境)、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差旅费管理等方面制度的落实,扎实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四风”问题,切实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让执行八项规定、反对“四风”问题真正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形成作风建设的新常态。
进一步深化正风肃纪。督促职能部门深化“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活动,对年度排名靠后的部门继续实行年度目标考核扣分制。拓展监督渠道,创新性地开展“电视问政”、“网络问政”、“政务微博”,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的作用。严格执纪问责,坚决纠正“为官不为”现象,向不在状态、混日子、不干事的人亮红牌,着力解决“庸懒散软拖”、不作为、慢作为和不敢担当等问题,凝聚广大干部抓发展的合力。全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作出廉洁从政公开承诺。严禁党员干部组织、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狠刹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等不正之风,对违规者严肃查处。
四、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地方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反腐败工作领导协调小组作用,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宣传、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信访等部门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中的协调工作机制,形成反腐强大合力。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扩大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加强问题线索管理,制定《案件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送工作制度》,做到统一管理、定期清理、集体排查、规范处置。坚持快查快结,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做到快突破、快审理、快移交,同时加强对移交司法机关案件线索处置情况的跟踪。建立区纪委常委包抓片区协作办案和重大案件督办工作机制,加强对各派驻纪检组和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办案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既要查办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也要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小事小官小案。重点查处故意刁难、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私分滥发,截留挪用、套取骗取,私办企业、大肆圈钱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工程建设、征地拆迁、项目审批、司法案件处理、选人用人、扶贫救济、惠民资金使用等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健全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机制,对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约谈、函询、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严格执行立案、初核及重大线索请示报批制度,严守审查工作纪律,依规依纪进行审查。落实安全文明办案责任制,规范使用办案措施,全力保障办案经费,完善查办案件记功奖励制度。深入剖析重大典型案例,对被立案审查的党员干部,要引导他们写出悔过书或检查书,用好用活反面教材,引导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强化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发挥办案审查的治本功能。
五、强化监督预防,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强化制约监督。全面落实区委《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分类指导,统筹推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扎实推进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向区直部门、镇、街道延伸,明确职权、规范流程,强化监督,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公开透明。实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运行责任清单和审批负面清单制度,督促责任部门在工程项目、惠民资金和专项经费管理等领域开展清权确权工作。建立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对重点行政窗口单位服务群众能力、工作作风、办事流程和办事效率等实行全程化、动态化监控。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力和党政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度,推行区直部门、单位“三公经费”全面向社会公开。探索推行同级党政班子成员向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工作,接受纪委委员和纪检监察员的质询。完善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管理系统建设,实行重大事项报备制,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开展有针对性的抽查核实。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和社区事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巩固和发展“阳光村(居)务工程”建设成果。
完善巡查制度。修订我区加强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巡查的机构、职责、程序等内容,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制度体系。围绕“四个着力”,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督促整改、建立长效防范机制作为主要任务。重点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遵守各项纪律、领导干部作风、权力运行、民生工程、资金管理等情况开展专项巡查。强化巡查结果运用,建立巡查通报、建议和督办制度,跟踪关注巡查整改情况,提升制度管人、约束有力、有章可循的巡查实效。
深化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将法治教育、廉洁从政教育作为各级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发挥大武口区廉政网功能,广泛运用微博、微信等媒体,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力度。加强对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和处置工作,提升纪检监察机关应对处置网络舆情能力。强化新任职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考试和谈话制度,出台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制度,凡通不过廉政考试的干部坚决不予提拔使用。对党政“一把手”、新任职干部、村居干部等分类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履职能力。突出重点岗位和关键节点,加大谈话提醒和约谈力度。有计划组织党员干部到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中心开展廉政警示活动,区直各部门、星海镇、各街道年内至少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组织领导干部传阅自治区严重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忏悔录》,继续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旁听职务犯罪公开庭审,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加强廉政精品文化建设,打造廉政文化一条街。继续深化“访贫思廉”活动,巩固和拓展活动成果。
六、落实监督责任,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巩固深化“三转”成果,强化区纪委对派驻纪检组、镇纪委、街道纪工委的领导、监督和管理,明确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工作职责。推行派驻纪检组组长、纪(工)委书记定期述职、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派驻纪检组和镇、街道纪(工)委每半年要向同级党(工)委和区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健全派驻纪检组和各纪(工)委负责人与驻在部门、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约谈、问责及重大事项报备制度。探索建立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包联基层工作制度和区纪委委员履职机制,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严格按照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中开展“五查五解决五树立”活动,重点解决纪检监察干部在守纪律讲规矩、履职尽责、工作作风、担当精神、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教育力度,继续实施“干部素质提升工程”,通过业务培训、技能比武、跟班学习、抽调办案、轮岗交流等方式,实现多能锻炼,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评比活动,激发工作活力,切实提高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要牢固树立“打铁还需自身硬”、监督者首先被监督的意识,加强纪律约束和工作规范,深化岗位目标管理,实施责任追究倒查,不断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坚决杜绝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纪检监察干部坚决问责,对失职渎职、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的严厉惩处,坚决防止“灯下黑”问题,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上级纪委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成幸福文明美丽一流城市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词解释:
1.三书两报告一督查:“三书”是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报告书、责任分工函告书、落实任务建议书;“两报告”是指年底区委、区政府责任领导将所负责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向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写出专题报告,各牵头部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任务完成情况;“一督查”是指纪检监察机关适时督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项经费。
3.五不直接分管:指部门、单位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项目”。
4.三比三看三想:对党员干部在“访贫思廉”教育活动中提出的要求。一是比生活条件,看贫困群众的吃穿住行,想想自己的生活条件,知足惜福,节俭朴素;二是比工作条件,看贫困群众劳动的艰辛,想想自己的工作条件,珍惜岗位,勤政为民;三是比家庭收入,看贫困群众辛勤劳作一年所获,想想自己的收入待遇,心怀感恩,廉洁奉公。
5.五个必须: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6.红顶中介:是一种常见的腐败现象,指政府官员通过形形色色的手续、关卡、资质、认证,蚕食着行政审批改革的红利。以服务费、会费、协作费、咨询费的名义 “分红”,要么以高房租、超额水电费等享受向主管部门 “进贡”,更有甚者,直接将资金划转至主管部门或者所属事业单位,极大地伤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7.签字背书:原本是一种商业行为,背书的人要承担某种程度的担保责任,后被引申为承诺和责任广泛应用,是由监管责任人在核查报告上签名后上报,以利监督和责任的担当。
8.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包括党委和纪委的责任。
9.四个着力:王岐山书记对党风廉政巡视工作提出的要求。一是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二是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紧紧盯住,防止反弹;三是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问题;四是着力发现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0.三严三实: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11.五查五解决五树立:“五查”既查找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纪律牢不牢,业务本领高不高,工作作风硬不硬,廉洁自律严不严,担当意识强不强;“五解决”既解决大局和规矩意识薄弱,使命感和责任感不强,执纪监督问责不作为、慢作为和不敢担当,精神作风不正状态等问题;进一步查找差距,找准目标,明确措施,正风肃纪,督促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学思践悟”,锻炼党性,严明纪律,严守规矩,强化责任担当,为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12.廉政文化六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